石家庄皮肤科

湿疹临床症状有哪些

2022-04-19 02:56:29 来源:石家庄皮肤科 咨询医生

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炎症性皮肤病,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,会在表皮及真皮浅层发病。在临床上多表现为对称性。并且存在一定的复发性。发病人群存在任何年龄层次的人,也会在任何季节进行发病,但是在冬天会加重病情,属于一种慢性疾病,而且会反复的发作,那湿疹临床症状有哪些呢?湿疹可分为急性湿疹和慢性湿疹,可发生于皮肤的任何部位,常见部位有面部和耳后乳房和手部,并且发病常对称分布。并且急性和慢性之间可以相互转化,没有什么特别的分界。患者常常会感到皮肤剧痒难忍,并且湿疹的形态为红色的斑,丘疹,丘疱疹。进行适当处理在两周至三周之后可以进消退,但是,其具有反复性还可再次发作。在选用抗生素药膏方面,要根据病情的严重进行选择。如果患处表现得红肿较为明显则应该选择,溶液冷湿敷。而对于患处呈水泡状并且发生糜烂的患者,应该选用油剂。而患处表现为鳞屑状或者已经结痂的患者,应该选用软膏类的抗生素。在进行治疗的同时也一定要在饮食方面注意,不要喝酒,不要吃辛辣的食物,也不要吃煎过炸过的食物,还有虾肉,蟹肉,和牛肉等也要控制食用量。并且患处的皮肤要避免阳光直晒,不然会加重病情。湿疹的主要致病原因是患者体内有毒素,所以患者在吃药排毒的同时,也一定在饮食方面要注意不吃含毒素多的食物,不然怎样治疗都是徒劳的,希望下边的经验对大家有所帮助,祝患者早日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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